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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祭灵

沉睡十万年我成了僵尸鼻祖 | 作者:台式电脑 | 更新时间:2021-11-02 14:36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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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夜深人静,寒风刮过屋檐,犹带呜咽。

  祠堂里。

  墙壁上的油灯有气无力的跳动着,苍白的火焰映照着老祖宗的石雕神像,神龛位,以及青铜古棺。

  青铜古棺前。

  “好宝——!”

  王大山低吼,手捧着一根三寸长的牙签,躺在一具黑棺上激动的打滚儿。

  那黑棺,是敌人的老祖,黑脸老祖,留在这里备用,此刻棺材板被王大山当做床榻来休息。

  “在老祖宗的眼里,这也许就是一根牙签,但在我这里,那就是杀伐重器啊!”

  王大山激动的低语,仔细观察牙签。

  这牙签,不知是何种神材锻造,似木非木,似金非金,通体金黄,上面密布奇异的龙纹,带着古老神秘的气息,却尽数收敛锋芒肃杀之气,显得平凡而普通。

  “传闻那些世家圣族,掌握了上古圣兵,可以击落扔出去的体修老祖遗体,也可以防御体修老祖的护体罡气。”

  “此牙签,出自老祖宗,想来不会弱于那些所谓的上古圣兵吧!”

  王大山喃喃自语道。

  上古圣兵,在江湖中威名赫赫,却大部分被世家圣族所掌握。

  世家圣族,是所有体修家族或体修势力的公敌。

  他们不修肉身,只借住圣兵魔刃的奇异力量辐射血脉,让血脉变异,从而走上另一条进化强大之路。

  体修势力扔老祖而征伐天下,世家圣族供奉圣兵魔刃割据一方。

  两者相遇,你扔老祖,我祭圣兵魔刃,生死难料。

  “而今,有了老祖宗的牙签,我们王家就算日后遇到了世家圣族,也不用怕了!”

  王大山欣喜又激动。

  他眸光灼灼的凝视牙签,道:“但圣兵魔刃,都有名字,这牙签......叫做牙签太掉身份了。”

  沉吟片刻,眼睛一亮。

  “既然是老祖宗的牙签,又可以当做神兵利器,不如就叫做——祖牙圣兵!”

  一语落,牙签上面流动金光,一行古老的字体浮现,赫然是“祖牙圣兵”四个字!

  “这么通灵?!”

  “不愧是老祖宗赐予的祖牙圣兵啊!”

  王大山激动的哈哈大笑,手掌用力的拍打屁股下的黑棺,震动的里面的黑脸老祖上下起伏。

  “为示尊敬老祖宗,祖牙圣兵,必须戴在头上!”

  他解下了自己脑袋上的发髻,将祖牙圣兵插了上去,顶在了脑袋上。

  拿出镜子一看,看不出丝毫异常。

  王大山笑眯了眼。

  今天,真是一个好日子,不但突破了龙象境瓶颈,晋级到了枷锁境,还得到了一个祖牙圣兵。

  “我王大山,时来运转啦,该我发达起来了啦.....”

  他心情大好,一把提起了黑棺里的黑脸老祖,丢在了角落里,自己躺进了棺材中,嘴角带笑,舒舒服服的睡了......

  翌日,天明。

  鸡鸣声唤起了晨日,也唤醒了熟睡了一夜的巨鹿城。

  朝阳下,积雪未融,巨鹿城已经热闹了起来。

  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。

  雪还未消融的屋顶上,有江湖高手飞掠而过,却脚底一滑,从屋顶滚了下去,打翻了包子铺,还崴了脚,引起一阵喧哗声,喝骂声,大笑声。

  热闹的街道,涌动的人流,让这座城市生气勃勃。

  时而有贵妇衣着华丽带着仆从走来,路过巷子角落时随手给乞丐丢一块碎银,看着乞丐哄抢打成一团的样子,她们笑的咯咯有声。

  街头。

  王玄明出了王家大院,身后跟着佩刀的族人。

  “又到了喂食祭灵的日子,血食都准备好了吗?”

  王玄明问道,面色严肃。

  祭灵。

  是巨鹿城的护城异兽,来历神秘,高高在上,以活物血食为生,需要活物供奉。

  事实上。

  大晋国,乃至整个体修大陆的每一个城池,都有祭灵被供奉。

  甚至在一些世家大族,都有自己的祭灵。

  祭灵很少在外界现身,常年沉睡,庇护一城或一族。

  百姓久居祭灵庇护的地域,身上会沾染祭灵的气息,外出狩猎或行走江湖,便不会被山野猛兽袭击。

  这个世界的山岭,非常危险。

  巨鹿城供奉的祭灵,就是一头被叫做“吞天巨鹿”的可怕生灵。

  巨鹿城也是因此而得名。

  王玄明身边,那个领头的带刀族人回道:“我们抓了十个恶贯满盈的匪盗,还准备了十头牛,十只羊,血食足矣。”

  祭灵好吃活物。

  “大晋国衰弱,巨鹿城的城主府成了空架子,祭灵的供奉落到了我们王家,张家,和李家的头上。”

  王玄明叹息。

  “我们三家,是巨鹿城的三大家族,大晋国不管我们巨鹿城百姓的死活,我们不能不管啊,所以,祭灵的供奉不能停。”

  “这个月,轮到我们王家给祭灵投食了。”

  巨鹿城的祭灵,每月进食一次。

  尤爱血气旺盛的生灵。

  “此外,地下黑市今天要拍卖一具千年老祖,我们争取拍下来!”王玄明说道,扯了扯衣领。

  王家虽然挖了第一代老祖宗,但第一代老祖宗在家族的战略意义要远超其杀伤力。

  而且。

  老祖宗还疑似“活着”,自然不能扔老祖宗杀敌。

  所以,家族必须储备其他体修老祖。

  体修老祖的遗体,永远是稀缺货。

  谁都不嫌多。

  身后,那个领头佩刀族人恭敬的回道:“族长放心,银票我已向二长老申请了,带足着呢!”

  他是王玄明的贴身仆从,名叫王阿福,跟随王玄明三十多年,忠心耿耿。

  “这几日巨鹿城里多了很多陌生面孔,不太安全,族长大可不必亲自出来,由我代劳便可。”

  王阿福低声道。

  王玄明微微一笑,“无碍,再说,不是有你在吗?”

  王阿福紧了紧佩刀,也笑了。

  他也是一名龙象境巅峰的刀客,刀法狠辣,是真正的见过血,杀过人的狠人。

  路过红月楼的时候,有女子欲上前揽客,王阿福神色一冷,“唰”的一声刀刃半出鞘,明晃晃的刀刃吓得女子捂着胸口急忙散去。

  “听说,你最近收了一个义子?”王玄明忽然问道。

  王阿福瞬间露出几分羞赧和尴尬的笑容,道:

  “阿福不中用,如今半百却依旧膝下无子,婆娘也骂的厉害,所以,哎,收了一名义子,让族长见笑了。”

  “此子,原本是一个江湖乞儿,但本性不坏,机灵又善良,是个好孩子,我给他取名王守安。”

  王玄明人老成精,自然听得明白王阿福这是在向自己推荐他的这个义子。

  可是,他是族长,身份敏感,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家族大计,也不能冒然答应什么。

  更何况,此子还是流浪江湖的乞儿,外族人。

  “唔.....王守安是吗?”

  “我记下了!”

  王玄明微笑着回了一句,没有做什么承诺。

  王阿福心中微微失望,却也理解族长,没有多言。

  街道的另一边。

  一个年轻人在做街访,拉着过路的少妇或女侠问个不停。

  “女侠你好,跟大侠浪迹江湖,你会跟他接吻吗?”

  “一个前辈八十岁,你会嫁给他吗,如果他有钱有房还有老祖可扔,你会选择他吗?”

  “阿姨,你觉得巨鹿城的生活压力大吗?”

  “一条肚兜你会穿多久.....”

  年轻人的问题,非常敏感,也很难为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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