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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章 梦回大汉

投胎公司创业记 | 作者:M江月白M | 更新时间:2021-01-10 19:17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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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带着相机自然是个很好的提议,但是,汉代没有电呐!

  这种小事洛汐手到擒来,“这有何难?我给你改装一个小型的手摇发电机,不但能给你的相机充电,还能作为媒介随时和现实时空沟通。”

  点兵确实是个功夫活,荷烨选了张灵丘、临江仙同行。听说临江仙去,龙陵君要死要活地非得跟着不可。他到锦绣年华这些天,说是当苦力,结果不但没苦着自己,整个人反而还胖了一圈。都快让人忘了他除了插科打诨、卖腐卖萌之外,更是个实力不容小觑的妖师。

  荷烨想着这一趟出差,至少要个把月,带着他解闷也不错。一行六人,各有各的能耐,再多也就不方便了。这凤凰只能暂时交给了少司命,她还挺喜欢这小东西,欣然接受。

  因为存着私心,想着要能顺便把霍去病也送走,这不是了了冥王一桩心事?于是降落地点就选在了元朔元年。十二岁的霍去病已经是武艺超群,骑马、射箭、击刺无一不精,当真是年少焕然。

  汉武帝对这个外甥十分疼爱,让他在宫廷之中当侍卫,时常用各种金银财宝赏赐他。说要给他建宅子,他却拒绝,说出那句千古名言:匈奴不灭,何以为家。

  霍去病年纪不大,志气不小,文韬武略,无不有着自己的见解。汉武帝叫他读《孙子兵法》,他却说他有自己的理解,不想被前人束缚了思想。

  朝秦拿出照相机一顿拍,骑马射箭要拍,连衣食住行都要拍。俨然成了狗仔或者说是霍去病的“私生饭”。

  时光一恍,已经是元朔六年,正是霍去病十七岁的时候。这位军事天才注定要在这一年大放异彩,成为匈奴人谈之色变的战神。

  按着荷烨的想法,除了朝秦暮楚两个书生,剩下的人便混入汉军之中,这样也方便摸清他们的愿景。洛汐却第一次提出了不同意见,他要去匈奴。

  “匈奴?”荷烨不知道他怎会突然有这个念头。实际上,洛汐一直对霍去病有种惺惺相惜之感,又听闻前一世便是他死后被霍去病钻了空子,才叫天族大败。他便渴望能够堂堂正正与霍去病一战。

  “是啊,都说真正了解你的人,不是你的朋友,而是你的敌人。我想着要为哥哥分忧,就要成为霍将军的敌人。”洛汐露出一个自信的笑。

  “这……”荷烨犹豫了一下,虽然在他看来,洛汐没有上过战场,但现代人的知识储备怎么是古人比得了的。洛汐又智计过人,万一不小心玩脱了,叫他反而把霍去病打败了可怎么是好?

  “哥哥放心,我有分寸。何况河西之战浑邪王率部投汉,我到时候跟着一起归汉就是了。这一场,就当给我练练手呗!”

  龙陵君贼兮兮地笑:“老大是不是不放心阿洛?这好办啊,你放个化身跟他一起不就得了?”他最擅长化身之术,为荷烨支招。

  洛汐一听,不干了,“凭什么叫哥哥真身陪着你们?要分,也要本尊同我一起,化身盯着你们干活!”

  “是是是,阿洛说得对!”龙陵君眨了下左眼,眼睛里金光闪闪,“老大陪着阿洛,我们,你就放心吧!”

  “我也去。”临江仙面无表情地说。

  “哎呦,你去凑什么热闹啊?”龙陵君两根大拇指动了动,暧昧地翻了翻眼皮,“人家俩双宿双飞,你个电灯泡,有没有点眼力见了?再说了,你一到晚上那模样还有的看吗?还不得本君帮你遮掩!”

  洛汐笑着一拍临江仙的肩膀,“做霍将军的副将,也是一样的。”

  荷烨看不明白他们俩,怎么打了一架,没做成师徒,这关系倒是更进一步了?

  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,多年的默契之下,临江仙没有再说什么。

  荷烨从善如流,制了个化身出来留守汉军,本尊跟着洛汐去匈奴。这老板做到他这个份上,跟着自己的助理到处跑,也是该给自己点满一座祁连山的蜡烛。

  虽然两辈子加起来也活了万年,但洛汐从未真正在草原大漠生活过。史书上说汉军在北击匈奴的时候时常迷路,在他的知识体系里也只是一个概念而已。当他真正站在祁连山下,才发现这草原与人们时常在纪录片、风景画中看到的完全不一样。四周光秃秃的,莫说是人了,连野兔、野狗之类都没有。

  荷烨驱了一朵墨莲,带着洛汐寻找匈奴人,硬是找了半个多小时,只零星看到一些牧民。“难怪汉军迷路呢!这地广人稀的,哪里看上去都差不多,不迷路才怪呢!霍将军是不是自带gps定位系统?不然怎么能每次都精准找到匈奴的主力!”

  一说到战争,洛汐整个人状态都不一样了,他猜测道:“史书记载,卫青曾多次出击匈奴,并擒获不少匈奴士兵。他们应该是选择了地形熟悉的人重新编入汉军。大方向上,有湖泊和山脉作为指引,他们迁徙必须依靠水源,因此路线也基本是固定的。”

  “但是我们要找匈奴王大本营,恐怕只能靠算一卦了。”荷烨挽了挽袖子,准备推天盘。

  洛汐一摆手,“不必,既然决定和霍将军一战,便不能开术法的外挂。相信我,我能找到。”

  荷烨觉得洛汐自从来了大汉,就好像变了个人,原本也知道他极有主见,却没见过他如此不容置喙的模样。一双清澈的眸子中,多了些隐忍的兴奋。

  “我看资料中说,因为北方草原冬天很冷,牲畜在低温下容易生病而死,游牧民族会把羊粪堆积起来,或人为或自然形成‘羊盘’。羊盘干燥,适合保暖。因此会循着羊盘扎营。我们沿途寻着羊盘和水流,应该可以找到匈奴大本营。”

  洛汐神情严肃认真,按着这个思路,还真找到了匈奴王帐。他有着现代人的知识体系都着实废了一番功夫。霍去病在两千多年前就能活学活用,并且战事之中战机容不得半分贻误,这样的勇气和魄力,不得不让人敬佩。

  百里之外,草原深处。

  骑兵先行、步兵随后,黑旗之下,三十万人的队伍浩浩荡荡而来。大地都为之震颤。这正是汉军第五次北伐匈奴,青年将领剑眉鹰目,沉着之中,带着万钧气势。犹如这支军队的灵魂。

  大将军卫青。

  匈奴主力早已做好迎敌准备,两军对峙之时。正是霍去病展现其超强突袭能力的时候。他只带了八百将士,脱离了汉军的主力部队,在茫茫草原之上奔袭了数百里,直奔最大的那一顶帐子而去。

  这一幕比《霍去病》之中所拍出来的更加震撼。玄黑色的铁甲之下,赤红的战袍在战马奔腾中烈烈生风,制作精良的头盔之上,艳色的雉鸡羽在铁蹄飞踏带起的尘埃中甩出惊涛骇浪一般的波纹。这八百将士,与普通的汉军完全不同,洛汐敏锐地感知到他们身上那从尸体和血泥之中翻滚出的龙虎之魂,乃是精锐中的精锐。

  为首的正是一少年将军,他一马当先,唇角挂着犹如看见猎物的狼首一般的微笑,稚气未脱的面容难掩其恣意豪放、睥睨天下的豪情。

  士兵之中有不少面容不似汉人,而是典型的匈奴长相。这一段历史在史书中只是一笔带过,洛汐却看得清楚。霍去病敢轻骑出击,只身深入大漠百余里,只带几百人袭击匈奴大本营,凭的绝不是一腔热血。

  这是汉武帝的信任与恩宠,妥妥的顶配啊!在洛汐统帅天兵的时期,他也曾命临江仙组建过这样一支堪称利刃的队伍,游击奔袭、近身作战无一不精。他和临江仙,正如卫青和霍去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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